保护电器中RESON防雷器的装设位置
详细描述
保护电器中RESON防雷器的装设位置
一、保护电器中的深圳RESON防雷器/ACP防雷器/OBO防雷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取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二、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长度不超过3m;
2.采取将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3.不靠近可燃物
三、当将从高处的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深圳RESON防雷器/ACP防雷器/OBO防雷器装设在距连接点的线路长度大于3m的地方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分支线装设保护电器前的那一段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时,离短路点最近的上一级保护电器应能保证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动作;
2.该段分支线应敷设于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四、短路保护电器深圳RESON防雷器/ACP防雷器/OBO防雷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上,但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N线不引出的三相三线配电系统,可只在二相上装设保护电器。
五、在TT或TN-S系统中,当N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或虽小于相线但已能为相线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N线上可不装设保护;当N线不能被相线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N线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将深圳RESON防雷器/ACP防雷器/OBO防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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