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合同” 狂妄or勇敢?
“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日前,一份号称“史上最牛合同”的求职申请在网上流传。某女大学毕业生自称品学兼优,却因在求职时递交这份合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仍称“不管有多难都不放弃”。
有一些网友感动于她的执着,但更多的人质疑她狂妄自大。
期待工会有所作为
艾凯(文员)
在国外,我发现有的机场搬运工不肯搬超大号的行李,说有规定:搬运工可以拒绝搬运超过多少体积、多少重量的行李,理由是超重超大的行李容易造成搬运工腰肌劳损,劳资双方之间已有协议。在国外,不少城市周日所有商店关门。国人刚去的时候,很不适应:怪嘞,有钱不赚!到了欧洲,甚至发现有些地方的商店中午也打烊,下午2时后再开门。
超市晚上9时关门,如果你8时55分进去,超市收银员会拒绝服务。因为按照规定,打烊5分钟前她停止收银。如果你冲这个收银员吼道:我要找你老板投诉你!对方肯定不担心——因为当地规定,到8时55分她可以拒绝收银。你找到老板,老板也不会支持你。他如果批评或处分这个收银员,结果换来的可能是所有收银员的抗议,甚至整个行业的抗议。
回过头来看我们网上流传的号称“史上最牛合同”的求职申请书,它列出来的两条要求:“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相比之下,并不过分啊。法定假日是法定的,凭什么不让享受。甲方和乙方约定工作职责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乙方当然可以拒绝,当然可以不陪酒。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会引起大呼小叫,认为是“史上最牛合同”呢?
因为我们身边这样的人属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人忍气吞声。
如果一个员工说:工资太低了。老板说:嫌钱少你走好了,我招新人来。
如果一个员工说:节假日我不加班。老板说:不加班算了,你走,我招新人来。
如果一个员工说:我不陪酒。老板说:不陪好了,愿意陪的人多了。
劳资双方没有约定,受损的总是弱者。因此,要你加班,你就得加班;要你陪酒,你就得陪酒。如果是体力劳动者还好一点,老板要求超时加班,可以打个电话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换成脑力劳动者,即使夜里加班到鬼叫也没法举报。老板说,这点活,8小时内就能完成,是你自己拖拉!
我碰到的敢于捍卫自己权益的牛人,基本是准备不再做下去,或是已经被辞心犹不甘的人,于是撕破脸,去申请劳动仲裁,去打官司,拼个鱼死网破!
“我工资太低,老板工资太高了”“考核标准太不合理了”“凭什么乱扣工资”……员工心里的这些想法,如果一个人去和老板谈,势单力薄,无疑死得很难看。那么,代表职工权益的工会,为什么不代表职工去沟通呢。期待擅长发清凉油、风油精的工会能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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