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管理中心
>>
行业资讯
>>修改新闻资讯信息
资讯类型:
行业要闻
企业动态
新品速递
解决方案
交流培训
嘉宾访谈
产业纵横
人物聚焦
展会动态
会展报告
本站动态
标 题:
*
页面广告:
不显示
显示
副 标 题:
关 键 字:
多个关键字请用“
/
”分隔,如:西门子/重大新闻
内容描述:
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2020年前,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该通知适用范围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服务设施;适用车型以纯电动公交车和乘用车(含出租车、私家车等)为主,新增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也按本通知充电服务费标准执行
新闻来源:
链 接:
责任编辑:
标题图片:
无
当编辑区有插入图片时,将自动填充此下拉框
*
所属类别:
(不超过20项)
电源产品分类
:
UPS电源
稳压电源
EPS电源
变频电源
净化电源
特种电源
发电机组
开关电源(AC/DC)
逆变电源(DC/AC)
模块电源(DC/DC)
电源应用分类
:
通信电源
电力电源
车载电源
军工电源
航空航天电源
工控电源
PC电源
LED电源
电镀电源
焊接电源
加热电源
医疗电源
家电电源
便携式电源
充电机(器)
励磁电源
电源配套分类
:
功率器件
防雷浪涌
测试仪器
电磁兼容
电源IC
电池/蓄电池
电池检测
变压器
传感器
轴流风机
电子元件
连接器及端子
散热器
电解电容
PCB/辅助材料
新能源分类
:
太阳能(光伏发电)
风能发电
潮汐发电
水利发电
燃料电池
其他类
:
其他
静态页面:
生成静态页面
*
内 容:
<P>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西安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P> <P> <STRONG>包括纯电动公交车和乘用车 </STRONG></P> <P>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A href="http://www.cps800.com/news/58036.htm"><STRONG>新能源汽车</STRONG></A>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2020年前,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该通知适用范围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服务设施;适用车型以纯电动公交车和乘用车(含出租车、私家车等)为主,新增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也按本通知充电服务费标准执行;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非经营性充电设施暂不收取充电服务费。 </P> <P> <STRONG>充电费用由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构成 </STRONG></P> <P> 西安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的充电费用由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构成,其中电费执行中省规定的电价政策。电费: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用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对在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所执行的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在现行居民目录电价0.4983元/千瓦时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26分,合计为0.5109元/千瓦时。 </P> <P> 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对公交车和乘用车实行差别化价格,具体为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5元/千瓦时;乘用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40元/千瓦时。鼓励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对用户实行优惠政策,允许在此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 </P> <P> <STRONG>擅自加收充电服务费将查处 </STRONG></P> <P> 通知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以及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当准确记录并分类核算各类充电车辆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收支及经营成本等情况,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定价成本监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政策奠定基础;充电设施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执行,超标准或擅自加收充电服务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SPAN style="FONT-FAMILY: Webdings"><</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