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正式发布,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沈阳将发展1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沈阳市如何推广,引导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
目前沈阳新能源汽车主要有混合动力公交车和公安部门用于民警巡逻与办公用的纯电动车辆,在个人用车当中采用新能源汽车的很少。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沈阳将以公共服务领域作为突破口,以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为重点,同时在汽车租赁、邮政、环卫、通勤及私家车等领域推广。推广应用的车型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以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为主。
针对个人使用新能源车这一块,沈阳市将通过大力宣传、政府补助、建设新能源汽车体验场等办法,让广大市民了解新能源汽车,积极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制定鼓励性政策,引导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针对大家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块方案中是怎样规定的?
近日,国家四部门联合下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其中在建设地点方面,根据不同地点的需求制定了不同的建设方案,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公众开放。
而在沈阳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中,对于大家所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沈阳市将编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同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利用现有停车场(位)、加油(气)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保持现有用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新建充电站用地性质要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性质确定,土地价格给予优惠。
除此之外,方案中还提到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新建公用、自用、专用停车场站的规划审批及设计中,公共场所停车场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终端,单位内部停车场所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终端。
另外,在国家四部门下发的《发展指南》中,提出了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等机制。在沈阳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中对此方面有所提及,沈阳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可发挥电力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和运营企业的技术、管理、资金和服务网络等优势,也可以联合组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形成合力,做好配套服务。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开放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作为电动汽车基础配套的充电站和充电桩,应适度超前建设。其先决条件是,既要有车,又要有地。”国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要获得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支持,必须要有购车合同,同时还要选址征地,这些都需要车辆厂家和政府部门的支持。
对于购置和使用新能源车成本方面方案中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购置新能源车这一方面,方案中提出,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全价的60%,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再给予适当奖励。
在充电价格方面,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价执行国家统一的电费标准,鼓励利用低谷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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