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  
您的位置:电源在线首页>>行业资讯>>产业纵横>>工信部: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正文

工信部: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2017/2/6 15:12:48   电源在线网
分享到:

    近日,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针对报废机动车。意见指出,推动报废汽车拆解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积极推进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实施再制造产品认定,发布再制造产品技术目录,制定汽车零部件循环使用标准规范,实现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高值化利用。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通过创新回收机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打造完善的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到2020年,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率达到95%。

    对于广受关注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意见表示,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同时,意见给予项目一系列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再生产品、再制造等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票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源在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文链接:工信部: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http:www.cps800.com/news/59805.htm
  投稿热线 0755-82905460    邮箱  :news@cps800.com
关于该条新闻资讯信息已有0条留言,我有如下留言: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的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内容,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留言   免费注册会员
关键字:
        
按时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