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同时启动时,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 = 带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 + 带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 × 2.5 倍 + 带星三角启动电动机之和 × 3 倍 + 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 × 5倍。
2、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不是同时启动),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 = 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但s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7;
·星三台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的1/4;
·软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的1/3;
·变频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不大于EPS;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最大数调整EPS的容量,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应为直接启动的在行,其次是星三角的启动,有软启动的再启动,最后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
当用YJS系列EPS带混合负载时,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 = 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但必须满足以下六条件,若不满足,则按其中最大的容量来确定EPS容量。
第一条、负载中直接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第二条、负载中星三角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第三条、负载中有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第四条、负载中有变频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
第五条、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
·电动机功率容量 = 直接且同时启动电动机总功率之和 × 5倍 + 星三角且同时启动电动机总功率之和数 × 3倍 + 软启动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 × 2.5倍 + 变频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
·若电动机前后,启动时间机差大于1分钟均不视为同时启动。
第六条、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含非电动机负载)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 = 同时启动的非电动机负载总功率 × 功率因数 + 电动机当量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