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欧盟委员会接受欧司朗、西凡尼亚和飞利浦三家欧盟节能灯厂商的起诉,对来自中国的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0年12月,飞利浦宣布从节能灯案中撤诉。此后,西凡尼亚也被西门子欧司朗收购,整个反倾销案的主角就剩下西门子欧司朗一家。
2001年7月,该案终裁,六家应诉的中国企业被征收最高59.5%的反倾销税,其余所有中国节能灯企业被征收66.1%的反倾销税。
2004年9月,在西门子集团的强烈要求之下,欧盟又决定对中国节能灯转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5年6月9日,欧盟做出终裁,对中国节能灯通过越南、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向欧盟转口涉案产品征收66.1%的反倾销税。
2006年7月20日,欧盟对中国节能灯行业五年反倾销调查结束,启动对中国节能灯行业的"日落复审"。
2006年9月1日,欧委会发布公告,不再对直流电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已征反倾销税进口商可申请退还。
2007年3月13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召集专门会议,特别邀请了贸易方面的律师、专家以及相关人士,就欧盟应如何评估针对倾销行为提起的诉讼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