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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
新闻ID号:  10732 无标题图片
资讯类型:  行业要闻
所属类别:  新能源
关 键 字:  可再生能源/政策/绿色电力
内容描述:  ~
发布时间:  2007/5/11 11:43:49
更新时间:  2007/5/11 11:43:49
审核情况:  已审核开通[2007/5/11 11:43:49]
浏览次数:  共 1078 人/次
新闻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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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Ronvy
发 布 者:  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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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探讨。

  通过这次立法听证会,立法机关将认真听取和吸收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立法质量。

  山东是农业大省,每年生产0.7亿吨秸秆和近3亿吨人畜粪便,其中得到利用的只有半数多。大量的秸秆、粪便,或成为农村脏乱差的源头,或就地焚烧、处理变为污染源,在麦收、秋收等焚烧秸秆最严重的季节,城市郊区的“狼烟”甚至影响了飞机起降。在这部条例草案中,对利用秸秆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风能等非石化能源,规定了多种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