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利用财税政策推动实现节能减排上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根据最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重大节能项目建设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已经被列为今年中央财政的重点支出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后两年,税务总局将研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措施,充分运用税收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