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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农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通过重点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有两大内容:一是体系建设。包括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等基础体系建设。二是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市场准入等监管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认证工作结合起来,加快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进程;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建设,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适宜本区域的例行监测制度,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并逐步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强化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各类残留限量研究,加快生产技术、检测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的开发,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 意见提出,今后的工作措施包括: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继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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