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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新闻ID号:  58370 无标题图片
资讯类型:  行业要闻
所属类别:  太阳能(光伏发电)
关 键 字:  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能源
内容描述: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开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并划定16省471县的重点实施范围。重点内容如下
发布时间:  2016/6/3 9:23:22
更新时间:  2016/6/3 9:23:22
审核情况:  已审核开通[2016/6/3 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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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者:  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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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开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并划定16省471县的重点实施范围。重点内容如下:

    1、光伏获大力肯定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符合精准扶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扶贫目标:16省471县

    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

    3、建设规模10GW

    采用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kW;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 kW。

    这意味着到2020年之前,单光伏扶贫电站的规模就至少可以达到200万*5 kW =10GW!

    4、资金来源

    村级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制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

    5、配套电网

    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把扶贫电站的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

    6、收益分配

    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年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

    7、其他要点

    ①优先安排扶贫电站建设规模。

    ②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