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城镇话的步伐加快,许多城乡结合地区面临新农村建设,新城区扩建,一些装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户主也成为被拆迁的对象。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对于这部分用户拆迁,屋顶上面的光伏发电系统能有哪些拆迁补偿?即将拆迁却再建的光伏系统用户能拿到额外的拆迁补偿吗?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已经建好光伏系统因不可抗逆因素要拆迁,用户可以拿到拿到哪些补偿?
关于光伏发电用户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涉及的补偿金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第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第三部分就是用户所装光伏系统自身价值的补偿。
经过我们多方了解,现在各地对于光伏系统拆迁补偿办法不一,一般会对你的光伏系统前期投入一次性补偿,这里可能还会存在折旧费的说法,但是各地不一,并没有标准的规范可依。在《物权法》里也没有对其进行界定,唯一的凭证是通过屋顶业主或投资方的合同来证明其产权价值和物权所有。
也就是说要想拿到这部分拆迁的款项,需要把最原始的证明文件如光伏居民并网申请表、电力公司盖章文件、购销合同(和安装商签订的合同盖章原件)及付款凭证保存好,作为申请拆迁补偿的凭证。具体补偿由拆迁主体协商确定金额。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即将拆迁却再建的光伏系统用户能拿到额外的拆迁补偿吗?
这样的情况的确存在,一些地区即将面临拆迁,地方安装商动起脑筋,希望通过拆迁的噱头再赚一笔,通常会怂恿用户在将要拆迁的屋顶上面建设光伏系统,他们往往赶时效,把廉价低质、没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认证的设备应用在这些项目中,不和规范的电站、认证不齐全的设备供电部门是不允许接入电网,加上补偿细则各地不一,最终损失的还是用户本身。
最后光伏说,想要说的是,关于光伏系统拆迁补偿的话题,现在各地政见不一,对于已经安装光伏系统用户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尽量提供全面的证明,如居民并网申请表、电力公司盖章文件、购销合同及付款凭证等,作为申请拆迁补偿的凭证,提早向拆迁部门申请补偿。对于那些投机取巧的做法我们是不提倡的,本来光伏系统拆迁补偿问题就是意见不一,有和没有都是未知数,何谈从中谋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