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发布,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车辆,补贴额度为国家补贴的50%。
分析指出,《意见稿》符合发展的大趋势,这意味着新能源车常态化的发展,新能源补贴标准逐步下调是一个合理的趋势。不过,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秘书长陈锐辉提出,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新能源车的发展,不妨增加部分创新性的补贴,改善使用过程的便利性。
标准下调符合发展大趋势
随着各地的新能源车财政补贴相关政策陆续公布,广东省也于日前发布了《意见稿》,此次实施期限为2016-2018年,省级补贴政策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与市场情况及时修订。
具体来看,补贴产品为在广东省销售,并初次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的对象是消费者,在省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注册、在注册地申报的消费者(含单位和个人),给予新能源汽车购车综合补贴,由经销企业申请地方购车综合补贴。
在关键的补贴额度上,此次《意见稿》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车辆,为国家补贴的50%;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补贴不低于4500元/KW(根据车辆燃料电池额定功率计算单车补贴额),地方补贴额不超国家补贴。
“逐步取消、退出地方补贴,是一个大的趋势,此次《意见稿》是一个积极合理的政策。该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将对广东省起到推动作用。”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这也意味着新能源车常态化的发展,新能源补贴标准逐步下调,是一个合理的趋势。
崔东树指出,随着新能源车的数量的增多,补贴标准调整可以扭转车企依赖补贴来发展的心态,未来新能源车的方向,正是让市场去选择新能源车。
可增加创新性鼓励政策
不过,陈锐辉表示,广东省未来鼓励政策可以更为细化,现有政策未涉及新能源车使用过程的问题。
“实际广东省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尚未形成,相关的配套也可进一步完善。”陈锐辉指出,除了显性的财政补贴,还可从新能源车使用更便利着手,来刺激购买欲和市场的需求的快速提升。
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2.4万辆和39.8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2%和37.7%。
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8万辆和32.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6%和50.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6万辆和7.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和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