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文件自2021年12月20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与意见稿相比,相关标准要求降低了,
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智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以下要求:
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2μm和1mm;应具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
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HI-POT)在线检测能力。
3.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性控制能力,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应具有电池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
电池性能:
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 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80 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00 Wh/L。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0 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50 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 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 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00 W/kg,电池组功率密度≥350 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钴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企业应当每年3月31日前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并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每月20日前在线填报上月度生产经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