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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水电浪费有赖于“市场之手”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现象:在家里,电费由自己开支,大凡出门时都会检查一遍有没有关灯;但在单位,人们往往认为节电与己无关。
经测算,政府机构还有15%到20%的节能潜力。一些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没有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由此造成大量的待机能耗——若及时关闭电源,全国每年可节电12.7亿度。
有专家提出,参照一些城市实施阶梯式水价的经验,不妨在用电上也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运用财税杠杆
让节能者得实惠
节能者比不节能者要多付成本,专家指出,国家应该出台更多的鼓励措施,通过财政、税收等杠杆,让节能者得到更多实惠。
在一个推广节能灯的活动上,国家发改会有关负责人确表示:“从普通白炽灯到高效节能灯,这中间增加的购买成本,国家正在抓紧研究可操作性的财政、税收等激励政策,很快就会出台。”
一位分析人士还建议,由耗能大户与政府签订合同,企业承诺一定额度的节能指标,一旦实现,可得到专项基金的奖励和补助。
理顺价格机制
变“不节能”为“要节能”
能源价格和价格形成机制,是促进企业节能的要害,更是节能长效机制形成的要害。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的煤炭价格机制只反映煤炭的开采成本,资源和环境成本并未计算在内。在这样的价格机制下,煤矿开采挑肥弃瘦“吃菜心”现象相当普遍,导致我国煤矿回采率只有30%左右,而世界先进水平为50%以上。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我国尽快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制定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充分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价值,促进企业主动采用节能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上节能降耗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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