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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草案规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比现行33%的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25%的税率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国家财政能够接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企业所得税优惠重点将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税收优惠格局。草案采用四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预计草案将很快通过。”专家表示。理由是:此次草案得以顺利上会的原因之一是近期外部压力越来越大,改革如箭在弦上。
金人庆指出,当前中国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势在必行。金人庆表示,实行新税法,对外资企业来说,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因此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大的影响。
编者获悉,此前两税合并具体方案已经多次讨论,对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反避税等方面的问题也都做了充分论证。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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