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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挂钩
新闻ID号:  9553 无标题图片
资讯类型:  行业要闻
所属类别:  电力电源; 发电机组
关 键 字:  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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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2/1 9:28:36
更新时间:  2007/2/1 9:28:36
审核情况:  已审核开通[2007/2/1 9: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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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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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者:  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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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批准转发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十一五”期间,将力争全国关停小燃煤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电源项目要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

  该意见具体指出,“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以下燃煤(油)机组(含企业自备电厂机组和趸售电网机组):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此外,鼓励各地区和企业关停小机组,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或收购小火电机组,并将其关停后实施“上大压小”建设大型电源项目。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赵小平表示,“上大压小”就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机组的同时,相对应关停一部分小火电机组。他说:“为了调动地方和企业实施上大压小的积极性,允许按一定比例折算,即:建设30万千瓦机组要关掉24万千瓦小机组,建设60万千瓦机组要关掉42万千瓦小机组,建设100万千瓦机组要关掉60万千瓦的小机组,也可按等煤量计算。”

  赵小平认为,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不会影响电力供应,这是因为近几年投产了一批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火电机组,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已经达到6.22亿千瓦,电力供应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