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铅酸蓄电池工业
旧中国的铅酸蓄电池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大部分是手工作坊,以修配汽车蓄电池为主,使用红,黄丹粉,制造极板,工艺技术落后,原始劳动条件恶劣,生产效率低,品种单一,质量不高,是一个弱小的铅酸蓄电池工业邹形。新中国诞生前,全国只有十几家电池生产小厂或作坊,从业人员不还八百人,只能生产一少部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并生产少量的通讯用蓄电池和固定型蓄电池。年耗铅量不过四百吨。
我国第一家电池厂是旧中国“交通部电池厂”。于1911年在上海开设的,主要生产干电池,兼营汽车蓄电池的维修,全厂职工二、三十人,该厂于1930年倒闭。中国民族资本兴办的最早一家电池厂是1921年在上海开设的“中国蓄电池厂”工人二十余入,除生产干电池、湿电池之外,并制造汽车蓄电池极板装配汽车蓄电池,1930年在上海独资经营蓄电池维修和充电业务的还有“王仲记蓄电池厂”。抗战胜利后多发展很快,工人三十多人,生产极板和木隔板,1936年在威海卫路还有独资开设的“联美汽车电器行”雇用工人十名,主要经营一些汽车电器和蓄电池维修充电等业务,抗战胜利后,联美汽车电器行拥有—定的资金和信誉,从其它厂购买蓄电池半成品进行总装,出售铅蓄电池,由于生产发展商行改为“联美蓄电池”。
1932年,国民党建设委员会在上海设厂,生产干电池,1937年,改由资源委员会领导,同时生产铅蓄电池,抗战时期,这个厂辗转汉口、湘潭、桂林及贵阳等地。随着日本侵华的扩展,日本将汉口厂址变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抗战胜利后,南迁的电池厂又迁回汉 口原厂址,“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改为“汉口电池厂”,即现在电子工业部所属“长江电源厂”的前身(以后简称汉口厂)。
198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开设了五个电池厂,以配合侵华战争之需要,1939年,在奉天建立了“满州汤浅电池株式会社”,即沈阳蓄电池厂的前身(以后简称沈阳厂,当时工人三十多人,厂区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生产汽 车蓄电池和一少部分电讯电话用蓄电池,抗战胜利后,“满州汤浅电池株式会社”由国民党军事系统的联勤总部接管多改为“五零三汽车厂”的一个分场,生产汽车蓄蓄电池供军用。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也是日本侵华战争最疯狂的时期,作为川、滇、湘、桂必经之路的交通枢扭——贵阳市,由国民党西南运输处建立了贵阳电工厂,生产少量的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该厂解放后经过隶属关系两次改变。于1973年3月改名为贵州省交通厅蓄电池厂,现名“贵州省蓄电池厂”。
日本侵华期间,在天津建立了“日本天津汤浅电池厂”和“日本文砂电池厂”日本投降后,由国民党资源委员会接收后组织起综合性电池厂,当时生产铅酸蓄电池,镍镉碱性蓄电池、和干电池等产品,后来将镍镉蓄电池部分连人带设备调到河南新乡,组成碱性蓄电池生产厂。把干电池部分连人带设备调往上海于电池厂,而后只剩下铅酸蓄电池部分,即“电工南厂”,此外,还有“太平洋蓄电池厂、永明电业厂、生昌电业厂、华工电池厂、天津橡胶九厂”,“华生”、“祥生”木隔板厂等十余个小型厂,主要从事汽车蓄电池维修或生产少量汽车蓄电池或供蓄电池配件。
1944年,在解放区“胶东理化研究室”的基础上。建立“茂林文具厂”,隶属胶东行署工商局领导,主要从事干电池研究和试生产,1945年,迁厂并改名“胶东电池厂”,开始研制汽车蓄电池,到1946年7月,进行小批生产,首批为部队五十多辆汽车提供蓄电池。解决了交通方面的部分困难,到1947年,可年产干电池十万只,铅酸蓄电池二百余只,主要供胶东地区和华东部队使用,1948年,为了集中胶东解放区的电器制造力量,有力地支援解放战争,于是将胶东军区电工厂、滨北材料厂、渤海军区材料股之部分奉命迁往博山,组成了“电器总厂”,其中电池制造部分为总厂的二分厂,即现在淄博蓄电池的前身(以后筒称淄博厂)。
解放前,1945年,在镇江有“信义蓄电池社”,1946年,在长沙有私人本经营的“国际蓄电池厂”,1948年,有几人发起几十人参加的“强华蓄电池工场”,主要从事汽车等电池维修和生产极。
以上这些分散的弱小的小工厂或作坊,就是旧中国留给我们的铅蓄电池工业基础。
建国后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发展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建国初期,我国经济建设刚刚恢复,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蓄电池生产处于新的萌发阶段,处于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交通运输、电力、电站、通讯事业及抗美援朝战争的急需,在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铅破蓄电池生产恢复和发展很快。
1948年11月,沈阳解放了,我党接管了国民党联勤总部所属503汽车厂,将其三分场(蓄电池生产厂)改名为沈阳汽车总厂电池现场”,1949年改名为“电工八厂”,由于国民党撤退前,劫走了工厂的主要设备和工模具,使工厂处于瘫痪状态,当时有职50余人,在党和毛主席正确领导下,职工的政治觉悟有很大提高,通过当时献器材运动,到1949年6月,基本上恢复了生产,当年三季度,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将哈尔滨迁沈的蓄电池厂,大连迁沈的光华电器厂的橡胶车间,东安迁沈的干电池厂以及沈阳汽车总厂的橡胶场,一起合并到 “电工八厂”,到1949年未,有职工305人,技术人员6人,年产6伏70安时、96安时120安时和12伏140安时等四个规格的汽车蓄电池4893只,年工业总产值85万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1952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14万元,约为1949年的12倍,产量28837千伏安时,约为1949年的38倍,职工人数由1949年底的305人发展到622人,技术人员员由6人发展到42人,产品由汽车蓄电池单一品种四个规格,发展为铁路客车用、牵引用、固定用、航空用、坦克用、汽车用等6个品种32个规格的铅酸蓄电池,成为国内蓄电池生产行业的主导厂。
解放后,上海独资经营和私人合资经营的“联美”、“王仲记”、“中国”等16家蓄电池厂,都是以生产汽车蓄电池和供维修用的极板为主,当时规模最大、经营能力比较强的“联美蓄电池厂”(上海蓄电池厂前在1949年有职工38人,年产汽车蓄电池608千伏安时, 产值28.1万元,在上海的私营企业中颇有影响,由于当时国家对私营企业采取支持保护的政策,企业可以直接接受国家订贷,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工厂的发展,1951年,亚洲蓄电池厂并进“联美”厂,两厂合并后,生产经营迅速发展,到1952年,有职工79人,生产汽车蓄电池2432千伏安时,为1949年的4倍;产值94.5万元为1949年的3.4倍。
1951年,华东工业部为了便于领导,促进工厂专业化,将山东电器修造厂分成山东电器厂、山东电池厂,同年12月,华东工业部制酸厂橡胶车间并入山东电池厂,1953年,山东电池厂与南京湿电池厂合并,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厂名为“博山电池厂”,该厂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积板研制新产品,在品种和规格方面发展很快,到1952年,已能生产汽车用、固定用、铁路客车、飞机用等4个品种30个规格的铅酸蓄电池。
1951年4月,民航局华南分局,拔款11万元,组织两航起义人员,在广州三元里的白云机场原导航台旧址,创建“建航蓄电池厂”,属于民航机关生产单位,建厂初期,有职工二、三十人,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两航起义人员,厂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6万元。建厂当年,生产汽车蓄电池226只(135.6KVAH),提供民航使用,并生产极板800片,修理了民航旧蓄电池,当年创产值1.37万元,1952年,生产汽车蓄电池640只(451KVAH),商品极板716万片,工业总产值11.4万元,起用“建航”牌商标,产品开 始向市内销售。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汉口电池厂也有较大发展,生产7个规格的汽车蓄电池及KQ、1K、2K涂膏式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极板,供修配用,该厂还进行了产品质量整顿,加强检验工作。
铅酸蓄电池行,据沈阳厂和上海联美蓄电池厂的统计,1949年,铅酸蓄电池总容量为1369千伏安时,工业总产值为63.1万元。到1952年,加上广州建航蓄电池厂总容量31909千伏安时,为1949年的23.3倍,工业总产值519.9万元,为1949年的8.5倍,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本行业不仅在发展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且还建立了以作业计划为中心的一系列生产管理制度,以加强工艺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工作,从而使生产走向正常规道。
(二)笫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铅酸蓄电池行业突飞猛进,职工队伍不断壮大,技术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指标大幅度提高,在这个期间,铅酸蓄电池行业厂发展到13个;除沈阳、博山、上海、广州、汉口、哈尔滨厂之外,还有重庆、天津、江南、青岛、北京、张家口、建阳等蓄电池厂。
1954年,在重庆电工厂干电池车间及光华电池厂、广播器材厂干电池车间的基础上合并而成“重庆电池厂”,以后改为重庆蓄电池厂。 1953年3月,建航蓄电池厂由民航机关生产单位移交给广州市企业管理局领导,从此,正式成为地方国营工厂企业。 1953年,沈阳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电工八厂改名“沈阳电池厂”隶属于第一机械工业部电工局领导,1956年,沈阳电池厂改名“沈阳蓄电池厂”隶属于电机制造工业部电材局领导。
1956年有16家私营蓄电池厂公私合营划为三个中心厂;即联美蓄电池厂、王仲记蓄电池厂、中国蓄电池厂。
1958年,由19家小厂公私合营而成立了北京蓄电池厂,当时隶属于北京第三工业局电器公司领导,有职工81人,全部资金11万余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生产汽车蓄电池和汽车电器维修业务,材料和半成品部件由外地供应,当年创产值72万元,上缴利润 4万元,1957年,对该厂充实了领导干部,技术骨干以及技术工人,自已动手,建成了极板车间,试制成功汽车型极板,并形成了生产能力,年产值达到113万元,上缴利润14万元。 1956年,在公私合营高潮推动下,天津市原“生昌电业厂”和“永明电业厂”合并,改名“公司合营永明电池厂”,人员10余人,当时作一些蓄电池维修和汽车电器修理,原“太平洋蓄电厂”改名“公司合营太平洋蓄电池厂”,人员30余人,以生产汽车蓄电池为主,并生产少量蓄电池车蓄电池和小型蓄电池等。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仅据沈阳、淄博、汉口等三个厂的统计,研制投产了大量新产品,增加了起动用、固定用、牵引用、火车用、军工用、摩托车用以及通讯用等蓄电池新产品144个新规格。
1957年,沈阳、上海、广州等三个厂的产量;为112808.25千伏安时,比1952年增长了253.5%;工业总产值为200433万元,比1952年增长了285%,据沈阳、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青岛、江南、建阳、天津、北京等10个工厂的统计职工人数达到3561人,技术人员106人,产值391186万元,上缴利润49085万元。
解放后将国民党资源委员会“电工南厂”调整为专生产军工产品铅酸蓄电池的六机部所属厂,改名,“754厂”,1958年7月1日,将该厂改为“天津化学电源研究所”,成为当时我国化学电源行业归口所。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技术管理工作有很大突破,1955年,由机械工业部电工局在沈阳电池厂主持召开了第—次蓄电池专业会议有沈阳、上海、淄博、哈尔滨等4个厂参加,与会代表有各厂技术付厂长,技术科长、技术人员等16人,在会上,除各厂汇报了产品质量和技术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强调各厂应成立中心试验室,并讨论了技术文件内容及编写和修订办法以及如何贯彻部门新产品试制条例。这次会议对蓄电池行业发展有很大的推动。
各厂相应建立了技术工作正常制度,1955年各电池企业设立了工艺科,制订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及工艺控制项目。并成立了技术检查科,建立与健全了技术检查工作,为了加强试验研究工作,于1956年,各厂先后成立了中心试验室,由于采取了上述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大大地推进了行业产品质量提高与工艺的发展。
1957年4季度,全国蓄电池行业第一次开展了起动用蓄电池产品质量评比活动。首次参加单位有沈阳、淄博、汉口、天津等四个厂。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1958-1965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铅蓄电池行业更加蓬勃发展,技术工作更加活跃,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勇现。老产品质量也有新的提高,这个时期,铅酸蓄电池厂已发展到23个,除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到13个厂之外,又有保定、安阳、镇江、兰州、新疆、 绍兴、湘潭、包头、西安、福州等10个蓄电厂先后建立。1958年,上海市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威力,大力开发铅酸蓄电池产品,于是将已经是公私和营的“联美蓄电池厂”和“王仲记蓄电厂”两家中心厂及所属卫星厂合并起来,改名“公私合营上海蓄电池厂”,人员达到了258人,当年蓄电池产量达到27031千伏安时,比1957年增加了207%;产值752.8万元,比1957年提高了289%。1960年,天津市的几家公私合营的“永明电池厂”、“华工电池厂”、“太平洋蓄电池厂”等又合并成为“公私合营天津市蓄电池厂”,1962年,又将天津市炼铁厂合并,组成现在的天津市蓄电池厂。当年职工300余人,工业总产值207万元(以后简称天津厂)。据1966年22个蓄电池厂统计;职工人数达到6510人,技术人员226人,产值9885.06万元,上缴利润645.2万元。
铅酸蓄电池行业从1958年到1962年,先后又召开了八次铅酸蓄电池专业会议,并进行了七次全国性铅蓄电池质量评比活动1959年,在天津召开的全国蓄电池专业会议,是规模比较大、内容比较丰富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79个单位152名代表,苏联专家也参加了会议,在会议上由天津化学电源研究所报告了建国十年来化学电源工业的回顾与展望,总结了十年来化学电源工业的巨大成就,分析了我国化学电源工业发展形势与今后任务。在会上讨论了全国化学电源1960-1962年科技发展规划。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除全国统一开展铅酸蓄电池质量评比外,并确定同时开展地区的蓄电池产品质量评比工作。
1962年,天津化学电源研究所由于体制的变革,不再承担铅酸蓄电池质量评比工作和专业会议的主持工作,部局确定此两项工作由沈阳蓄电池厂承担。 沈阳蓄电池厂在十年动乱前,于1962年到1966年5月组织召开了四次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专业会议,并进行了从1961年到1965年的五个年份的蓄电池产品质量评比工作。参加产品质量评比单位由1957年的四个单位发展到十八个单位。1963年到1965年,中西南地区、华东地区、三北地区铅酸蓄电池也开展了蓄电池质量评比活动以及召开地区的专业会议。
由于蓄电池行业从1955年开始,年年召开专业会议,交流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技术工作经验;又由于从1957年开始,每年都进行全国蓄电池产品质量评比工作,从而使行业产品质量迅速提高,如1957年的4个厂参加质量评比,起动用铅蓄电池平均寿命为81.75周期(标准:采用木隔板,蓄电池寿命180周期),1958年下半年,11个厂参加质量评比,起动用蓄电池平均寿命提高到180.9周期;到1965年,有1 7个厂参加质量评比,起动用蓄电池平均寿命上升到412.2周期(标准:220周期),蓄电池容量达到标准容量的113.2%;常温起动放电平均达到6分45秒(标准:5分钟);低温起动放电平均达到4分13秒(标准:2分15秒)。
1965年,经第一机械工业部批准将沈阳蓄电池厂中心试验室确定为“第一机械工业部蓄电池研究室”,负责行业技术归口工作。
自1958年起,各蓄电池厂充分发扬了自力更生的精神,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的“双革”活动,自己动手设计制造出专用设备,提高了机械化生产水平,使生产方式得到初步改善。
http:www.cps800.com/news/2006-4/200641010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