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孙某因破坏公用通信设施被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所用移动手机经常打不通,家里的电视也因故没有信号。孙某一怒之下,先后5次将安陆市移动公司设立在孛畈镇板金村的移动通信基站内电源线剪断,造成基站周边3公里区域内通信中断共计1323分钟。孙某同时还盗走基站内一块UPS智能模块,拆毁一块蓄电池。经鉴定,智能模块和蓄电池总价值为195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无视国法,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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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oco
来源:孝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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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一男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被判刑一年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12/200712415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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