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科技开发用品的免税进口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对科教用品进口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决定,制定《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已经予于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4月10日海关总署令第61号发布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废止。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已经予于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4月10日海关总署令第61号发布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源在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news
编辑:news
本文链接:《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进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2/2007228104649.html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2/2007228104649.html
文章标签: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税率
投稿热线 0755-82905460
邮箱 :news@cps8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