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探讨。
通过这次立法听证会,立法机关将认真听取和吸收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立法质量。
山东是农业大省,每年生产0.7亿吨秸秆和近3亿吨人畜粪便,其中得到利用的只有半数多。大量的秸秆、粪便,或成为农村脏乱差的源头,或就地焚烧、处理变为污染源,在麦收、秋收等焚烧秸秆最严重的季节,城市郊区的“狼烟”甚至影响了飞机起降。在这部条例草案中,对利用秸秆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风能等非石化能源,规定了多种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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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nvy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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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山东立法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5/2007511114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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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可再生能源/政策/绿色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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