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省经贸委、省农办出台了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新标准,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200个乡镇、2000个村实现农村电气化。
新标准提出,在实现电气化的农村,生活照明用电实行“一户一表”,村庄主要道路实现路灯亮化;每户农民家的用电容量按不低于4千瓦标准配置,确保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电气化乡镇也要像城市一些重要单位那样实现双电源供电,减少因线路故障停电的可能性。(记者 张帆 通讯员 陆勇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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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nvy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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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浙江省出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新标准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5/20075810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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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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