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界通报了环保总局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共涉及6个行业的141种“双高”产品。针对名录中目前还享有出口退税的农药、涂料、电池及有机砷类39种产品,环保总局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了取消其出口退税的建议,同时还向商务、海关等部门提出了禁止其加工贸易的建议。潘岳表示,作为绿色贸易政策的基础内容之一,制定该名录,不仅是限制“双高”产业和保护公众健康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履行国际环保义务的实际行动。
潘岳介绍,“高污染”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产品;“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生产、运贮过程中易发生污染事故、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列入此次名录的141种产品中,“高污染”产品16种,“高环境风险”产品63种,既是“高污染”又是“高环境风险”的产品62种。总目中,农药类涉及DDT等24种产品、无机盐类涉及氰化钠等25种产品、电池类涉及镉镍电池等8种产品、涂料类涉及氧化铅等21种产品、染料类涉及酸性红等43种产品、有机砷类涉及苯胂酸等20种产品。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还将建立“双高”产品名录动态管理数据库,随时补充新的产品和信息,并及时向国内国际公开。他表示相信,这个名录的发布,将为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提供具体的可操作对象,环保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主动配合有关经济主管部门,为尽快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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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oco
来源:环保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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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环保总局发布08首批“双高”产品名录
http:www.cps800.com/news/2008-2/200822615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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