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无汞碱性电池337调查案作出终裁:原告美国劲量公司的专利无效。这一判决意味着中国电池企业在该案应诉中取得最终胜诉。
2003年6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无汞碱锰电池、组件及同类产品启动337调查。该案历时近5年,在其他国外被告均与原告达成和解并支付巨额专利费的情况下,我国应诉企业克服了法律、资金、技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巨大困难,共同抗辩,有效地维护了行业对美出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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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oco
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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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我国电池行业与美国劲量的知识产权纠纷中
http:www.cps800.com/news/2008-4/200843010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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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电池/知识产权纠纷/胜诉/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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