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实现三网融合,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我国三网的现行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的问题。我国应勇于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政策经验,加快建设三网融合的司法体系建设,构建独立的监管机构,变革现有的冲突制度,从而维持中国信息产业继续高速发展。
在三网融合趋势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广电与电信分业监管,直接妨碍了融合业务。为此,建议将正在制定的电信法和广播电视法两法融合,放开我国的基础电信领域和光电业务,降低电信和广电准入的门槛,允许电信和广电相互进入,特别是建立广电和电信统一的监管机构,三网融合的关键是监管体制的融合。在符合正确的道德意识形态基础上适当放开广电领域,并建立科学的内容审查制度,从而在法律法规层面打破市场进入壁垒,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
根据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国家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可见,国家鼓励广电和电信双向进入的方式是“竞合”关系,并非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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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构建三网独立监管机制度 有利于促进市
http:www.cps800.com/news/2010-7/201072117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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