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电能质量检定标准装置项目招标
2.标的物信息:购置电能质量检定标准装置,作为深圳供电局使用.
3.报名要求
3.1同时符合下列所有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报名: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略));
3.1.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或代理招标设备的业绩,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1.5具有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质量相关设备的销售案例;
3.1.6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设计、开发、制造投标产品的经验,产品必须通过省部级以上试验及鉴定,或能完整提供由国际、国内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且所生产的设备必须具有在国内电力行业或同类项目中运行的良好记录;
3.1.7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生产厂商直接投标或者由生产厂商授权的唯一合法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1.8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其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
3.1.9同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只能为一家生产厂商进行投标;
3.1.10投标单位的投标产品在广东省内已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1.11在(略)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或招标设备的代理权;
3.1.1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电能质量检定标准装置技术部分》.
3.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受理其报名:
3.2.1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告第三点第3.1项下所列基本要求的;
3.2.2超出公告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格及材料的;
3.2.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的;
3.2.4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的;
3.2.5所报产品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的;
3.2.6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
3.2.7有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3.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于无效报名:
3.3.1报名项目或设备、材料种类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3.3.2提供虚假失实或者含有欺诈内容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的;
3.3.3冒充他人名义进行报名的;
3.3.4经复核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
3.3.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报名材料
4.1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略));
4.2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3公司业绩情况复印件((略));
4.4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4.5报名要求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6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权利.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或者含有欺诈内容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的属无效报名.■
http:www.cps800.com/news/2011-5/201152711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