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LED产业项目资金已经设立,第二批专项资金将继续安排4.5亿元,重点支持LED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符合《广东省LED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布局,并列入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必须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整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成果三年左右能实现产业化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三)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省内(深圳除外)注册的企业或企业与政府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的联合体。鼓励多个单位整合优势资源,共同申报。省外单位申报的,须与广东省内的单位联合申报,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东省内,以主要参与联合申报的广东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四)申报单位须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较好的科研实力和核心团队。核心团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
(五)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自筹投入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达到70%以上。企业牵头申报的,必须出具承诺函,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六)每个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
(七)第二批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八)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九)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
(十)第一批专项资金已立项且在研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十一)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来源:南方网
http:www.cps800.com/news/2011-8/201181714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