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国电南自不仅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下降严重,同时一个已签合同超过两年、预期带来大幅收益的新疆风电项目也因实施风险和预计收益存在不可控因素而终止。
8月7日晚,国电南自发布201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长10.63%。不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由上年同期的3110.36万元变为净亏损6443.33万元,同比下降307.16%。
国电南自称,期内电力需求增幅趋缓、电力行业投资下降,公司销售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上升。且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也导致净利润出现“跳水”。
国电南自同时还披露,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国电南自新能源”)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8月7日签署了《关于终止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 200MW 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协议》。
国电南自控股子公司曾在2011 年7月26日宣布与该项目发包方签署了上述项目合同,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17.6亿元,合同施工期限为 2011 年9月1日至2013年8 月31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电力质检、80台2.5MW风力发电设备及安装调试、220KV升压站及场内35KV送变电工程、设备基础及主控楼施工安装等。
该项目还被国电南自称为是公司风电场建设工程的突破性项目。公司称,将充分利用现有产品与技术等资源优势,在原有风电控制系统、参股风电主机等业务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风电场项目总包。海通证券研究报告当时也预计,剔除风机成本后,国电南自将增加营业收入10.2亿元,合计产生净利润8160万元左右,每年增厚EPS 0.06元。
国电南自表示,合同签署后,由于该项目尚需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项目一直未能全面启动,直至2012年8月21 日该项目才完成核准程序。因此,审批延迟等客观因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另外,随着合同截止期的临近,国电南自新能源公司通过对该合同重新评估后认为,项目的实施风险和预计收益存在不可控因素。
虽然,此次终止合同互不构成违约,但该项目筹备期间修建了临时建设用房和施工道路等,产生前期费用合计79.32万元,将计入国电南自新能源公司当期损益。同时国电南自还表示,过去 2 年均未将该项合同金额计入当期订货累计额,因此项合同的终止对公司2011~2013 年度订货金额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http:www.cps800.com/news/2013-8/20138894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