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建设重心由“三北”地区向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转移。专家认为,“十三五”时期风电发展将迎来爆发,但风电建设消纳优先。
虽然风电成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广阔,但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弃风限电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三北”地区,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解决弃风限电现象的根本在于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风电市场容量巨大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按照陆上风电投资7800元/千瓦、海上风电投资16000元/千瓦测算,“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专家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市场容量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孟宪淦表示,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我国应加快推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因为风电已经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成为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规划》还提出,创新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手段,积极利用低成本资金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政策性银行以较低利率等方式加大对风电产业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推进项目融资模式。鼓励风电企业利用公开发行上市、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探索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新兴融资模式。这也为风电发展提供了可靠的金融支持。
此外,《规划》明确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
消纳问题制约风电发展
如今,从西北戈壁滩到中部丘陵,从北方山林到东南沿海,到处耸立着风机,我国风电呈现快跑态势,装机规模持续迅猛增长。
“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5年领跑全球,累计新增9800万千瓦,占同期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18%,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15年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1.29亿千瓦,年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3%,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风电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
专家认为,我国风电能迅猛增长得益于政策的持续性、补贴的力度大、投资者涌入以及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在看到我国风电发展漂亮成绩的同时,也应关注风电发展面临的问题。
与风电疾驰发展脚步相挟而来的是弃风限电问题十分严重。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全国弃风率为10%;2012年全国弃风率达到高峰,为17%;2014年全国弃风率为8%,同比下降4%。但今年以来,风电弃风现象加剧,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8%,同比上升6.8%。
《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从而彻底解决弃风限电现象。“造成风电发展双面性的原因是风电消纳问题严重。”孟宪淦表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1.29亿千瓦;而在2005年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仅为126万千瓦。10年间,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增加了100多倍。风电发展速度过快、电网建设跟不上等是导致我国风电消纳问题的最重要原因。此外,风电具有波动性、随意性、不稳定性等缺陷。
孟宪淦还表示,“三北”地区是风电消纳问题特别严重区域,原因在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张平表示,造成风电消纳问题的原因是: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风电建设速度超出本地区电力消纳能力的增长速度,风电并网规模超出电网外送能力;电源结构失衡,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影响风电消纳等。
此外,《规划》还指出风电发展面临不少新的挑战: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等。
风电发展消纳优先
风电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关乎风电发展的生死存亡。对此,《规划》提出坚持消纳优先,加强就地利用。把风电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作为指导各地区能源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把风电消纳利用水平作为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的原则,优化风电建设布局,大力推动风电就地和就近利用。
孟宪淦表示,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有四大措施:
第一,优化风电发展布局。弃风限电现象严重地区,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三北”地区放缓风电建设的步伐,而经济发达地区或对风电需求大的地区加快风电建设。《规划》提出,风电发展重点向中东部和南方区域转移: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能资源,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弃风问题严重的省(区),“十三五”期间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此外,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第二,风电发展集中与分散并重。在“三北”地区等风资源丰富地区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打造大的风电基地,实现跨区域并网输送;在中东部和南部等风资源贫瘠地区可发展分布式风电项目,实现低压并网就地消纳。
第三,加快电网建设。国家应构建东部、西部同步电网,形成全国一张网。同时,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促进风电消纳严重地区,尤其是“三北”地区风电在全国范围内消纳,如建设400万千瓦快送电网建设。
第四,增强电网调峰能力,风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需要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调峰电源。同时加强对风电的监测分析,促进风电与调峰电源协调发展。
张平表示,解决风电消纳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遵循中国能源发展的根本规律。国家应加快制定包括科学规划、合理定价、电网建设、交易制度建立等在内的一揽子政策,引入市场交易机制促进风电消纳。同时,以互联网发展为契机,通过建设智能电网等手段,动态优化能源的需求和供应,实现“横向多源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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