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发改委组织开展交叉监审,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就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张满英指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我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这是第一个方面。”张满英说。
他进一步解释,自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破冰”,去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下,工作进展非常顺利。
张满英将输配电价改革成果概述为三层意思。一是“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并且在试点中在成本监审的具体形式、电网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的确定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二是“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去年发改委组织开展交叉监审,之后用时约四个月开展监审工作,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就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三是“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在这方面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输配电价核定之后,电网企业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有利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建设和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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