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2017年5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国内光伏企业Suniva申请,对全球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1”调查)。公告称,由于案情复杂,将延期至30天至9月22日作出损害认定,并在11月22日前向总统提交调查报告。
4月17日,总部位于美国乔治亚州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4月26日,该公司随即以《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为依据,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针对太阳能产品设置78美分的最低进口价格(MIP),并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等。
那么什么是“201条款”?“201条款”是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该条款赋予了美国总统一项使命:当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数量给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时,可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以防止或补救损害。
若“201条款”被实施,美国将沦为全球范围内太阳能产品售价最高的区域,不仅设置了海外企业的入美门槛,也让经销商、上游产品生产商、美国本土的光伏制造商都要承受更高的成本。
其实,自2011年美国对中国展开两次“双反”后并实施较高税率后,美国市场在中国光伏企业全球出口中的所占的比例已经降至10%—13%,进入2017年市占率下降的更是厉害,2017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已经几乎没有中国本土光伏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资料显示,Suniva Inc.为一家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顺丰清洁能源(01165)自2015年10月以来一直拥有该公司63.13%的股权。
据顺丰清洁能源在其近日发布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中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Suniva录得亏损。受来自东南亚其他光伏制造商以降低成本生产的太阳能组件持续进口的影响,美国太阳能产品市场竞争已趋激烈,Suniva的业务受到严重影响。顺丰清洁能源于Suniva的投资确认减值亏损约2.59亿元人民币及就Suniva的若干潜在金融负债确认拨备约2.28亿元人民币。作为合营实体,Suniva的收入及资产并无于顺丰清洁能源公司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顺丰清洁能源只分占Suniva损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这部分亏损8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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