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  
您的位置:电源在线首页>>行业资讯>>产业纵横>>国家能源局奋力救市 光伏分布式发电加码50%正文

国家能源局奋力救市 光伏分布式发电加码50%

2012/10/19 16:55:24   电源在线网
分享到:

    在美国“双反”、欧洲反倾销之下,身处寒冬的中国光伏产业正在获得国家层面更多的扶持,而光伏分布式发电首当其冲。

    据记者了解,9月底中国各大光伏企业分别收到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由国家能源局于9月14日拟定,称将出炉一个“一期为15GW总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发电规划”。

    “我们已经将申报文件交给省里。”10月15日,中盛光电董事长王兴华告诉记者,《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10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凸显国家扶持光伏企业、发展新能源能源的强烈意愿。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第一期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0MW。如果以每个省(区)申报不超过500MW、全国31 个省(区、市)来测算的话,总装机量的上限将达15GW。

    据记者了解,英利、阿特斯、晶澳、晶科等企业也参与了此次申报。

    力推分布式

    一个月之内,能源局将分布式发电规划从10GW提高到15GW

    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今年印发《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GW以上;其中,光伏分布式发电占据10GW。

    如今半个月时间过去,光伏分布式发电装机容量提升为15GW,较之《规划》加码50%。而如果按照分布式光伏系统每千瓦1.5万元测算,总投资需求约2250亿元。

    “中盛光电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泰州,在药城这边做。”王兴华分析,多个政策的连续出台,显示15GW的分布式发电装机将会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有第一期,就会有第二期,所以并不排除‘十二五’光伏分布式发电再有增加的可能”。

    这并非没有先例。中国“十二五”光伏装机规划目标的调整,在三年之内即有四次变更:最初此一目标初定为5GW,此后一度上调至10GW;今年5月,再度升高至15GW;9月数字又定格在21GW,为最早版本的4倍多,且上不封顶。

    此外,国家能源局也鼓励各省(区、市)利用自有财政资金,在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以适当方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建设。

    “分布式发电可以解决光伏发电并网难的问题,既解决微网的用电,又可以绕开电网的限制。”光伏分析机构弘亚世代副总裁刘文平告诉记者。

    全球第四大光伏组件企业、阿特斯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告诉记者,该公司参与了数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申报。“当然,如果说500MW大体量分成三个项目,即每个项目均分近170MW,考虑到分布式发电所需的屋顶、土地,一个企业很难吃下来,所以一个项目应该是大区域式的,数个企业一起分担。”

    过去我国的光伏发电,以建设大型地面电站和太阳能屋顶工程为主,两大工程均面临并网运行管理的难题。西部地区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困难,消纳光伏发电电量的市场空间有限;分布式利用是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方向。但现行的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与之尚不适应,巨大的市场空间难以释放。

    但这次,除了装机量的具体数字之外,国家能源局还表示,国家会对分布式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项目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计量和代发补贴。

    救市心切

    国开行强调扶持光伏业,已有12家企业获授信

    2011年我国光伏装机容量为,我国光伏装机规模已达3.6GW。“今年国内光伏装机容量将可以达到5-7GW。”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告诉记者。

    不过,随着一期15GW的光伏分布式发电规划的推出,5-7GW的光伏装机容量有可能再次被推高。

    但刘文平认为,此次规划的细节还有待完善,“补贴方式、补贴金额还未十分明确,企业可能会担心投资回报率的问题。另外,如果是按用电量补贴,补贴的计量方式现在还没有特别成熟的方案”。

    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则称,具体补贴方式国家将会在10月出炉。

  • 1
  • 2
  • 总2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源在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互联网
本文链接:国家能源局奋力救市 光伏分布式发电加
http:www.cps800.com/news/33819.htm
  投稿热线 0755-82905460    邮箱  :news@cps800.com
关于该条新闻资讯信息已有0条留言,我有如下留言: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的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内容,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留言   免费注册会员
关键字:
        
按时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