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执行国家标准 欠成熟技术难保道路安全
“地区性强制更换技术并不成熟、科技含量并不高的LED照明产品让人没法不质疑。更关键的是,产品需要损耗大量的有色金属资源,并不符合国家节能低碳的环保理念。”日前,广州市某电源生产企业负责人胡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法不依、忽视照明效率已经成了照明行业的潜规则,若不尽早纠正,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会更大。
胡军所说的强制更换是指今年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粤府函(2012)113号《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3年内公共照明强制普及LED产品。
佛山美博照明总经理冯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整个道路照明国家标准应该修改。他向记者介绍,LED作为公共照明有一定的危险性。
与此同时,胡军已经联合业内人士上书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呼吁停止全面更换LED灯,并对技术的不成熟性提出强烈质疑。
所节省费用不够售后服务
一纸通知引发了行业地震。
相关照明行业业内人士纷纷提出异议,认为作为路灯的公共照明系统更换LED灯,其照度不达标会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胡军表示,并不是所有环境都适用LED照明的,比如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路灯就不适合用LED照明,因为LED 的眩光大大超过国家标准,照度又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这种以降低照明质量来节能的方法太落后,如果单从眼前节电的数量来计算,节省下来的电费远不够售后服务的费用。城市照明应以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而不是简单的换个光源。
胡军特别强调,LED色温高是纯白光,穿透性较差,在雨雾天气表现尤为明显,不利于道路行驶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LED 路灯造价较高,无标准配套产品给售后服务造成具大压力。由于LED 灯具与传统灯具不同,再做节能改造时必须整体更换,增加成本。
“国家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中对照度、均匀度、眩光值等有着严格的规定,但目前在公共照明领域大力推广的LED产品并不符合这些标准。”胡军说。
据冯锐向记者介绍,广东省于今年宣布将于3年内在全省公共领域强制更换LED照明 ,“行业内都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记者同时在新浪微博上看到一封标题为《广东将所有路灯改为LED路灯将是灾难!》的致广东省政府的公开信,由注册名“瑞森尼科照明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微博发出,公开信中同样对于LED灯作为道路照明的不成熟之处提出质疑:环境温度不可控制,穿雾能力无法与钠灯相比,这证明了LED作为路灯将是灾难。
胡军指出,造成有的道路照明度超标、有的道路照明度不足的原因既有设计问题,也有产品质量问题。灯具、电器、光源因每条路采用的都是不同厂家的产品导致外观不统一、效率也不一样。他在给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的信中表示:“LED前沿高新技术都被国外垄断了,而目前我们要推广的产品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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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http:www.cps800.com/news/362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