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中小客车“限牌”竞价所得款项的去向问题有了答案。在24号下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竞价收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规定每年7月1日前公布上年度竞价收入资金的使用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竞价收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竞价收入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两方面:一是单位和个人以竞价方式取得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并按规定缴交的竞价款;二是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交竞价款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所形成的收入。这些款项将全部用于广州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包括:
(一)补助公交车辆更新购置。对购置公交车中使用LNG车辆和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二)对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给予补贴。
(三)支持公交站场建设和港湾站改造(不含候车亭、站牌等附属设施)、公交专用道建设以及交通拥堵治理和改善项目。
(四)支持水上公交码头建设、船舶建造及更新、航道疏浚等水上交通发展。
(五)支持轨道交通建设。
(六)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有关成本性支出,包括: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委托服务费等。
(七)补助公交地铁票价优惠、公交行业综合补贴以及水上交通运营。
(八)其他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相关支出。
首批款项将用于补贴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据统计,从今年8月份广州市第一次实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该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达15092万元。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国伟表示,这首批款项将用于补贴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即上文提到的第一项与第二项支出。吴国伟说:“我们正在申报,拟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万元的补贴。另外,还将购买100台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价格约为65万/台。”▇
http:www.cps800.com/news/38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