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双反”大棒再次落下。
这次,棒子结结实实地打在了我国的风电塔企业身上。
1月18日,继美国商务部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对中国产应用级风电塔出口产品做出了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的终裁决定。
这意味着,美国政府将在近期正式对中国风电塔产品征收“双反”税。而这是自光伏产业后,我国的又一清洁能源产品交上“双反”厄运。
“双反”税近期开征
话题还得从2011年底说起。
时年12月29日,美国风塔贸易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输美应用级风塔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次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随后的2月10日,ITC做出了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威胁。
2012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认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44.99%~70.63%,反补贴税率为21.86%~34.81%。
就在不日前,ITC也发布公告,做出了对来源于中国风电塔“双反”的终裁决定。
据了解,在ITC的六位委员中,最终有3票认定不存在损害、两票认定存在实质损害、1票认为存在损害威胁。这种3∶3的投票结果,意味着存在损害情形,而美国政府也将在1~2周内正式对中国风电塔产品征收“双反”税。
所幸影响有限
事实上,与我国光伏产业因欧美“双反”所遭受的毁灭性打击相比,风电塔产业所受影响有限,而相关的企业也要轻松得多。
统计显示,我国是美国第二大应用级风电塔进口来源地,加拿大居首位。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应用级风电塔金额为2.22亿美元,而这在同期美国从中国高达3244.9亿美元的总进口额中,占比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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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ps800.com/news/403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