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政协海南省六届一次会议在海口开幕,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打造我省“光伏岛”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分析了进一步发展海南省光伏产业,将光伏科技、光伏电力、光伏产业、光伏配套应用等优化整合,更好地、有效地、可持续的做大做强我省光伏经济,进而为我省的绿色崛起提供强大动力,将“伏光”惠及民众。
《建议》称,我省现正致力于建设绿色低碳的国际旅游岛。与其他常规能源相比,全面发展光伏产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一是光伏发电具有高度的清洁性,发电过程中无污染、无噪音、无损耗,对保护环境极其有利;二是光伏产业具有普遍的实用性,凡是能安装太阳电池的地方就能实现“到处阳光到处电”的目标,可广泛用于工业、民用、通信、交通、海事、军事等各个领域;三是资源的充足性,我省的太阳资源丰富,光伏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巨大。我省应全面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高光伏能源比重,发展高效、清洁的光伏经济。
根据2012年的国家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以上,我省也将加快全国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建设。近几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下,我省光伏岛的建设取得一定成绩,部分市县已建设大型光伏发电站和近10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如今全面打造光伏岛的时机已成熟。
该《建议》为我省打造光伏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省委、省政府向国家申报立项光伏岛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各市县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农业光伏一体化电站和建筑一体化电站,支持几个市推进新能源示范市的建设,为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审批和建设提供一条便利的绿色通道。建议省政府组成专门的光伏产业机构,出台海南关于支持光伏应用若干鼓励政策实施细则,促进我省光伏项目的生产及配套产业发展,予对光伏岛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并给光伏企业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与此同时,建设农业与光伏一体化电站,将传统农业种植与光伏发电相结合,提高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阳光、土地资源的立体高效利用。建议省发改委、国土厅及有关部门可试推行“农光经济”模式,在东方、昌江、三亚等地筹建农业与光伏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带动光伏产业及配套高效观光农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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