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来自欧美韩的进口多晶硅“双反”初裁有可能会在2月下旬有结果。
昨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部分业内人士预计该“双反”的初裁税率可能会在20%以上。这一税率若实现的话,中国多家光伏下游生产企业在多晶硅合同的执行上也将有变。其中部分公司可能会与海外企业解约,节省一笔额外的采购开支。
初裁税率或20%以上
从今年元旦以后,一些多晶硅的上市公司股价就有不同程度的上扬。保利协鑫的股价在节后的几天内大涨了40%;大全新能源的股价异动来得晚了一些,但8天内涨幅也超过了70%。
众多光伏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多晶硅企业股价的上扬,可能与商务部或在2月底公布“双反”调查结果有关。这一时间或比原定时间有所提前。该调查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通常会在2013年11月1日前结束,但参与这起反倾销调查的一位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年6月参与各方可能会全部走完流程。
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他们猜测多晶硅的初裁税率有望在20%至50%之间,“初裁之后,海外的涉案多晶硅公司需向有关部门缴纳保证金。假设终裁的税率低于初裁税率的话,这笔保证金将多退少补。”但他也强调,最终的税率情况,仍要等待商务部的结果。
而高华证券的一份分析报告则认为,此前商务部没有透露(这一“双反”案)潜在关税的规模、范围等,“我们也注意到,欧盟针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关键部件的反倾销调查也从2012年9月6日已开始。”
该券商分析师在报告中提到,尽管商务部的“双反”调查行为显示了中国政府支持处境艰难的太阳能行业,但由于2011年超过60%的中国出口太阳能产品也销往欧洲市场,中国和欧盟间的光伏贸易摩擦的日益升级,也可能为中国太阳能企业带来更大的挑战。
合同变数
“双反”的这一裁定,可能会影响国内多晶硅价格的上扬。但对国内的下游组件企业而言,萦绕它们的一个问题是,多晶硅合同该怎样执行。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多晶硅合同一共分为几种:一是长期订单(下称“长单”),确定金额和数量;另一种是执行现货价的随行就市合同。后一种已成为了包括保利协鑫、赛维、洛阳中硅、大全新能源等多晶硅上游公司最通用的方式,“中国多晶硅企业都不想失去大客户。即便他们此前与尚德、阿特斯等这样的下游公司签了“长单”,但几乎全数作废,早在去年就改成了现货合同。
海外多晶硅供应商则不同。目前,中国的多家下游光伏公司手头上仍有40~50美元/公斤的多晶硅海外长单需执行,而市价已跌到了17~18美元/公斤。但当初买卖双方对长单做了严格约定,一旦解约,中方企业将支付大量违约金。
尽管此前下游光伏公司——天合光能(TSL.NYSE)称,自己并没有100多亿美元的多晶硅合同在手,但其到底有多少未解约、仍在执行的海外多晶硅长单,并没有详尽说法。
据业内预测,未来十年,中国光伏企业与各方签订的需要执行的长单总额可能仍高达200亿~300亿美元。
前述知情人士称,上下游公司当初在签订长单时,可能会写明一个“不可抗力”。如果彼此将“双反”也列为“不可抗力”之一的话,那么下游企业就很有可能以此作依据,与上游的海外多晶硅公司实施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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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http:www.cps800.com/news/404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