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3月5日发布公告称,欧盟将自3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根据调查程序来看,这是其启动此次调查后的第二步,其后将在6月5日前后公布对光伏倾销案的初步裁决,在8月7日前后公布对补贴案的初步裁决,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对这两起案件的最终裁决。
就在此次实施进口登记之前,欧盟已经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对光伏玻璃的调查涉及到的金额只有几千万欧元,但其背后所传递出来的信号却不容忽视,这很可能反映出了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决心。
“尽管目前评述裁定的结果还为时尚早,但许多一线厂商已经开始考虑防御性收购或者与欧洲厂商合作以维持市场进入的能力。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可能使很多欧洲小规模厂商得以维持生存。无论案件裁决的结果如何,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已经存在并将在一个不稳定的市场环境中继续产生。”NPDSolarbuzz在其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如此表示。
对此,曾在今年2月份就中欧经贸关系问题赴欧进行工作沟通的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在“两会”期间表示,和欧盟的光伏、*电信设备等产品的贸易争端都在谈,双方很积极。
调查再进一步
根据欧盟此次发布的公告,欧盟将自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厚度不超过400微米的光电池、晶片、电池板与组件实施自动登记。但电池板少于六块的、可携带的充电装置、薄膜光电产品以及永久性嵌入其他电气产品中的光伏产品不列入登记范围。
上述公告还表示,调查小组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证明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对欧盟市场实施了倾销与补贴。而调查发起方,即欧盟的相关企业也提供了基于生产全过程成本的光伏产品的正常价格,以及作为参照国的美国光伏产品的成本与价格。欧委会基于以上数据及其他材料,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登记制度。
从照欧盟的“双反”调查程序来看,对涉案产品实施登记制度,是其整个调查程序中的第二个步骤。其后,在6月5日前后公布对光伏倾销案的初步裁决,在8月7日前后公布对补贴案的初步裁决,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对这两起案件的最终裁决。
除了针对此次“双反”调查继续进行外,欧盟还于今年2月份启动了另一项针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光伏玻璃的反倾销调查。
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据公告描述,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
http:www.cps800.com/news/419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