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铅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杜绝铅污染事件发生,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近日,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有效控制铅排放,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这是继准入条件之后,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的政策再一次出台,显示出了政府推动行业加快整合的决心。
加快产业调整升级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措施,包括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强化项目审批管理等。
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把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作为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立即淘汰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并于2015年底前淘汰未通过环境保护核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禁止将落后产能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严格准入方面,要加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新、改、扩建项目备案管理,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铅污染超标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非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要符合区域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集聚园区,应当开展规划环评,强化园区规划控制,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
意见还要求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意见指出,强化环境保护核查和监管。开展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核查,并向社会公告通过核查的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对企业周边环境开展经常性监测,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采取限期治理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发生重特大铅污染事件的地区,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http:www.cps800.com/news/426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