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名单,该批名单涉及7省5市、总共18个示范区项目。
记者在这份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看到,18个示范区项目横跨2013-2015年、共计1.823GW,其中2013年开建749MW,剩余项目在2015年完成。
《通知》明确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实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要求各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网接入和服务工作,省级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示范区统筹协调机制。
8月19日,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对记者表示,示范区的国家电价补贴为0.42元/度,加上脱硫电价和地方补贴,多个区域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可超过1元/度,而部分地区的工商业电价在0.7-0.9元/度电之间,中间价差可有10%以上收益。
据记者了解,在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名单出炉之后,作为国家光伏扶持政策的主要构成:光伏分布式补贴价格、国开行金融扶持政策、四类资源地区标杆电价、涉及国税总局退税以及土地性质问题等关键政策,都将陆续出台。
民生证券新能源首席分析师王海生对记者表示,项目主要放在光伏大省和经济发达的沿海区域,既有扶持当地光伏产业的考虑,也考虑当地有足够财力可以补贴。“首批分布式示范项目将可能优先享受到财政的补贴和较小的并网阻力。”
18个光伏示范区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18个示范区分别为: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园、北京顺义、上海松江、天津武清、河北高碑店、河北保定英利、江苏无锡、江苏南通、浙江绍兴、浙江杭州、安徽合肥、江西新余高新区、山东奉安高新区、山东淄博高新区、广东三水工业园、广东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宁波杭州湾新区。
在看了《通知》之后,丁文磊分析,从数量上看,原先规划名单有所调整。先前七省七市中,辽宁、青岛、大连落选,而安徽新上;从数量上看,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均有2个示范区上榜。
此前的6月1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会,要求7省7市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下称《示范区方案》)上报实施方案,这7省7市为: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江西、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
根据《示范区方案》要求,7月10日前将整体方案上报能源局,7月20日公布示范区名单,7月30日开工建设。此次将示范区名单延迟一月之后出炉,跟申报踊跃需仔细甄选有关。
记者汇总《通知》数据显示,在2013年实施749MW项目当中,规模从10-88MW、涉及90个屋顶业主(1-53.3MW不等)、自发自用比例从70%-100%;此中有15个独资投资主体、3个合资投资主体。
“申报的项目很多,而为什么这18个项目入选,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指标是自发自用比例。”丁文磊解释,自发自用比例超过70%,余量上网的不多,由此不会对电网形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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