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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出炉 撬动作用存争议

2013/9/23 10:42:47   电源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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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近9个月的真空期,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终于正式出炉。9月17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将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但纯电动仍然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最重要方向。其中,今年购买电动车最高补助为每辆6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新能源汽车已频获利好。此前,国务院刚刚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而工信部部长苏波也于近日透露,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总量将达40多亿元。

    “从政策角度来说,接连出台的新政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促进力度是非常大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贵如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然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消费认识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私人市场的启动依然举步维艰。

    补贴落地

    对比此前的政策内容,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有几个较为明显的变化。新政策的补贴力度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今年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根据纯电续驶里程不同,补助额分为每辆3.5万元、5万元、6万元三类。调整后的政策将直接引导车企在延长续航里程方面做出努力。

    此次示范城市原则上可扩充至全国,但申报要求较高。新政规定,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而中汽协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也仅为1.2万辆,申请示范城市难度较大。

    此前,充电桩数量少导致新能源汽车使用不便,一直是制约其普及推广的一大障碍。在新一轮补贴中,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的充电设施进行建设。此举将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量产规模提高和实际应用,从而间接拉动上游锂电池产业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指出示范城市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且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此外还明确指出,新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消费者。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对比此前中央补贴资金拨付给车辆销售地政府,再由政府拨给车企的形式,新政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补贴政策中明确表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北京理工大学电动汽车工程实验室主任林程告诉记者,上述内容是新的补贴规定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条,“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内容增加了在公共领域的应用内容,而这些内容在上一轮的补贴计划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来,由此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向。”

    此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采取退坡机制。到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补贴政策明显向公共客车领域引导,而且与今后的补贴力度相比,本轮补贴或许将是力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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