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  
您的位置:电源在线首页>>行业资讯>>行业要闻>>北京计划三年内拟建一万个快速充电桩正文

北京计划三年内拟建一万个快速充电桩

2014/7/3 15:10:16   电源在线网
分享到:

    据报道,北京发布《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计划这4年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到2017年建设一万个快速充电桩。此外,目前北京市正研究电动汽车不限行、减免路桥费等优惠政策。

    哪些地方将建充电桩?

    《行动计划》坚持公用充电桩以快充补电为主、自用充电桩以慢充为主的原则,适度超前布局,建成较为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到2017年建设1万个快速充电桩。

    公交领域

    建设大型充换电站3座;对直充式电驱动公交车、增程式公交车分别按照不低于2:1、10: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2014年力争完成小营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启动通州土桥和昌平未来科技城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

    出租领域

    对市区电动出租车按照不低于3: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对区域电动出租车分别按照不低于1:1、5:1的车桩比建设交流充电桩、快速充电桩;同时在出租企业建设慢充桩。

    公用充电

    到2017年,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含P+R)、大型商超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2014年重点研究制定在首都机场、南苑机场、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规范,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

    哪些领域推广电动车?

    公交车

    2014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900辆。到2017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

    ●长安街沿线、三环路环线等重点公交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在重点公交线路上投运电驱动公交车700辆。

    ●现有4条城市快速公交线路将全部更新为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启动南中轴快速公交线路首批40辆电驱动公交车的更新工作。

    ●现有及新增轨道交通接驳微循环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在6条以上微循环线路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100辆。

    ●新城城区内主要公交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在怀柔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会址、亦庄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等的主要公交线路投运电驱动公交车60辆。

    ●首都机场更新或新增各类运营车辆、摆渡等旅客保障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2014年完成首批电动汽车示范运行,规划建设配套充电站。

    出租车

    ●市区内新增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加快研究出台出租车辆更新为电动出租车的鼓励政策,推动存量出租车辆有序更新为电动汽车。

    ●10个郊区县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

    分时租赁

    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使其成为城市多层次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物流车

    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

    公务车

    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并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公共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环卫车

    新增环卫车中电动环卫车比例要超过50%.

    私人领域

    鼓励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到2017年,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2014年完成2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配置,争取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老旧机动车更新为电动汽车。

    ■ 焦点:充电桩对外运营可收服务费

    《行动计划》提出,具备条件的社会停车场应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向社会开放,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北京正以政府部门为试点将停车资源向公众开放,未来将通过收取服务费等政策,鼓励有停车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建设充电桩并对外运营,以此推动该领域市场化。今后,把车停到社会停车场时需交纳三部分费用,包括停车费、服务费和电费,具体的成本构成和价格目前正在研究测算,而目前公共场所充电基本上不收取服务费。关于服务费的政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源在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互联网
本文链接:北京计划三年内拟建一万个快速充电桩
http:www.cps800.com/news/50889.htm
  投稿热线 0755-82905460    邮箱  :news@cps800.com
关于该条新闻资讯信息已有0条留言,我有如下留言: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的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内容,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留言   免费注册会员
关键字:
        
按时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