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物价局公示了拟补贴项目的具体名单。为鼓励新能源发电,湖北省内新能源发电项目有望领到总额超过1.11亿元的首笔省级补贴。
2015年,湖北出台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政策:在当年年底前和“十三五”期间,我省建成的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和沼气发电项目,将享受暂定为期5年的电价补贴,补贴标准每度上网电量0.05元-0.25元不等(均含17%增值税)。
省物价局人士介绍,该局会同省能源局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全省第一、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上网电量,进行了测算,并计算出电价补贴,总额1.11亿多元。省物价局公示了补贴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单位、上网电量、补贴金额等,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18日前反馈到该局环境与资源价格处。
2015年,湖北省内新能源企业发电量达52.73亿度,同比增长32.6%。截至去年11月底,湖北新能源(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已突破4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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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湖北拟发1.11亿元省级补贴鼓励新能源
http:www.cps800.com/news/2017-1/201711216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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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新能源发电/省级补贴/电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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