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关于《张北小二台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经测算,合同服务期内,数据中心服务费总金额约为12.75亿元。根据该合作协议,张北数据港需根据阿里的技术要求,通过定制化的专业设计,投资、建设并运营该数据中心,为阿里提供专用的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据悉,此次与数据港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分别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张北)有限公司及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数据港方面表示,该合同对其2017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将增加未来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提升业绩。同时,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其扩大在批发型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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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数据港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12.75亿
http:www.cps800.com/news/2017-3/20173812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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