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认可河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对电源变压器等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94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7年4月3~4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河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对电源变压器等2个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