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透露了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方面的措施和政策。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出台多项建筑节能新标准,并在建筑领域重点推广空调节电等10项新节能技术,新设计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 50%的设计和施工标准,不符合节能规定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在当天的会议上,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坦陈,广西建筑行业在全国还处在相对落后的地位,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工作刚刚起步,大量已经成熟的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进展缓慢。
会议透露,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出台《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西建筑节能验收管理办法》、《广西建筑节能检验办法》和《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多部重要地方技术法规。新的设计标准将充分考虑广西的气候特征,比旧标准更多地强调遮阳和通风,以及使用可再生能源。此外,广西还将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今年新设计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和施工标准,2006年8月以来设计的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按照节能50%的设计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节能规定的工程,不予通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得竣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
会议提出,今后,广西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其中包括推进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化,发展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绿色建筑材料等措施。
而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重点推广的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照明节电等10项新节能技术,既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又符合广西的特点。这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为我们带来较大经济效益。预计到“十一五”期末,每年可节约投资30亿元,节约钢材50万吨,节电15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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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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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广西今年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标准
http:www.cps800.com/news/2007-4/200741693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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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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