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国资委向各级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筹备组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并将此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今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纳入运营商业绩考核。造成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相关责任人将被撤职。
据介绍,工信部、国资委或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部门对违反以上原则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建议其上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因此被撤、免职人员,3年内不得任用。
同时,对基础电信企业新建基站设施、传输线路的共建情况以及已有基站设施、传输线路的共享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由国务院国资委逐步建立考核目标,将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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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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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重复建设电信基础设施负责人将被撤
http:www.cps800.com/news/2008-10/2008101092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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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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