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0月6日,工信部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在今后的网络建设中:1)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2)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3)其他基站设施(铁塔、天面、机房、室内分布系统、基站专用的传输线路、电源等)和传输线路(管道、杆路、光缆等)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4)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评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主要针对运营商在基建上的投资,而非主设备投资,因此对于中兴通讯等系统设备商的业绩几无影响。一般而言,新建一张移动网络,运营商的投资主要面向四个部分:主设备(无线网 核心网)、基建、传输及软件产品以及终端。其中,铁塔、杆路、天线、光缆的施工均属于基建部分,是由中通服以及运营商在各省的电信工程建设方面的合作伙伴提供,而非系统设备商。可能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的是,运营商在电源部分的投资变化,因为电源属于公司产品的一部分,但相比主设备,其金额很小,即使规模有所缩减,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也很小。
如果该要求得以实行,基建上的投资将有所节省,从而网络的建设周期也会缩短,这反而有利于公司在更短的期间内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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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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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中兴通讯: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绩
http:www.cps800.com/news/2008-10/200810109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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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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