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铅污染物防控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地方环保标准《铅蓄电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新建企业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在一年过渡期后,即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源在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本文链接:上海市制定铅蓄电池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
http:www.cps800.com/news/2012-12/20121211103651.html
http:www.cps800.com/news/2012-12/20121211103651.html
文章标签: 铅蓄电池/污染物排/环保标准
投稿热线 0755-82905460
邮箱 :news@cps8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