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光伏第二起“双反”案刚刚发布终裁结果,欧盟再次发起对我国光伏业“反规避立案调查”,澳大利亚对华光伏“双反”大棒又高高举起。面临众多“双反”,我国光伏产业进入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重要发展时期。“减少贸易摩擦,首先要增加自身的竞争力,而核心竞争力就是科技创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半年内多国对中国光伏“双反”制裁
据商务部消息,6月3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8.3%,补贴率为6.3%,倾销和补贴合并税率为12%。未合作和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补贴率为37.6%,合并税率为58.3%。
早在2014年2月,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立案,涉案金额达1278万美元。
5月初,作为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ProSun)再度向欧委会递交了一份申诉,指控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当地时间1月21日,公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美国商务部宣布肯定性终裁结果后,中国商务部表示美方裁决进一步加剧了两国间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严重损害了两国产业的贸易与合作,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虽然多家美国太阳能行业机构对该裁决表示失望,认为此举意味着美国太阳能产业的倒退,但是,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仍是一个严重打击。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徐晓东认为,目前,分布式能源发展趋势和发展环境向好,但分布式光伏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强身健体。”
国家制定安全技术规范促进光伏产业升级
进入5月份以来,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多项规范,为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先是由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随后,国家能源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至此,我国建立了光伏产品准入标准循环递进机制。
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加速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目前,我国光伏的利用效率只有17%左右,应该从技术上提高利用效率,如果利用率达到25%,将对光伏产业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单晶、多晶硅的发展对环境污染问题有待解决。”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分公司总经理张书豪对目前光伏产业的利用率和环保问题有些担忧。
为促进光伏产品技术升级,国家能源局每年将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要求达到以下标准: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领跑者”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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